嗯嗯好吧

【九万字 | 源鑫】不峥嵘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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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1w | 私设 不要上升 

·不是HE | 丁程鑫视角 | 拖沓且咯噔







 

 

 

 

 

 

 

|00|

 

 

张真源,见字如面。

 

 

近来天气转凉,秋雨总在夜里打湿路面,风也变得清冽。你知道我一向睡眠质量不佳,这几天更甚,每天早晨朦胧中都能听见室友在卫生间洗漱,然后走回床铺下的桌旁喝水,再穿好衣服关门离开,喧闹后寝室又重归安静,我继续再睡四十分钟。上星期我看书,里面写幸福这种东西是个比较级,看来也不无道理。

 

 

前几天偶然遇见高中时与我一起坐在倒数第三排的那个小姑娘,不知道你还是不是有印象,我请她去街边的星巴克喝东西,恍惚想起自己很久没喝过抹茶星冰乐,于是点了一杯,结果是半夜里被胃疼折磨到无法入睡,好在已经习惯。

 

 

小同桌喝热拿铁,谈话间与我提起她被迫相亲的经历,我失笑说喂啊不是吧,你才二十一岁,她摇摇头,说只是去涨涨见识,其实还挺有意思的。想想也是,恋爱与结婚对她这样相貌与学历来说不算什么难以完成的大任务,只是每个人的心里总有执念,若是要找个人去经历人生的五六十年,总是不能让自己受委屈的吧。

 

 

最后她说,其实十六岁时的她对于爱情这种东西想的才不是这样待价而沽锱铢必较,而是死生契阔与子成说这样的中二理想主义,我点点头表示理解,又回忆起十六岁时的自己在想的是什么。

 

 

想的是手里总有大把时间,可供天南地北到处闯荡,同时又担心生命有限,怕我还没体会完全生活的乐趣就已经垂垂老去,后来发现人生真正多的是变数,能做到心无旁骛纵情山水的人更是少数,五年之后我行将就木,于是再也不为这种事情担心。

 

 

所以张真源你看,我从来没对你撒过谎,我是真的不会老。

 

 

北京最近大雨繁复,潮湿着总让我想起在重庆的那些年,我有时半夜转醒,有时干脆失眠,但昨晚我出奇地睡了个好觉,梦里见到了你,早晨起床后听人说昨夜下了好大一场雨,但我全然不知。

 

 

我只顾着梦见你。

 

 

 

|01|

 

 

我给他写过许许多多封情书。

 

 

少时几十字多时上千字,字迹有潦草有工整,文风有矫情有直白,数量以百为单位计,共同点是没有哪一封送到过他手里,本该黏邮票的地方被我用来编号,从1开始记,写到416时我说生日快乐张真源,见字如面,今天是个大晴天。

 

 

印象里他每次过生日都是晴空万里,四月十六号正是谷雨时节,但阴雨总是会避开他,好像他生来该在阳光里。

 

 

我与他大不一样,八岁前我甚至不知道什么是生日,后来我趁冯圆圆不在家时翻箱倒柜找出户口本,在第二页翻到我名字,出生日期是二月二十四。

 

 

冯圆圆是我妈,虽然她只大我十四岁,虽然我俩立足于生物学角度讲毫无亲缘关系,但她非让我当儿子,我不肯,所以从来都叫她大名。

 

 

至于我生物学角度的亲爸妈,冯圆圆给我的说法是“早死了”,于是九岁那天晚上——我出门买菜时偷溜出去玩,结果走太远不小心迷了路,蹲在胡同口拐角捧着大白菜叶子玩时张真源突然出现在我面前,蹲下身来问我,小哥哥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呀,你的爸爸妈妈呢——的时候,我给他的回答也是一句铿锵有力的,早死了。

 

 

实在是想不到这三个字能顿时把张真源说的泪眼汪汪,他身后跟着他老妈,听过这句话也俯下身来颇为慈爱地摸摸我的头,问我说,那小朋友,你现在住在哪里呀,阿姨带你回去好不好。

 

 

我鬼使神差点点头。默默记下原来母亲是这样光辉伟大又温柔的存在,冯圆圆果然不适合当妈。

 

 

那是我与他第一次见面,提着一塑料袋青菜和一包两块钱的酱油,九岁的脑瓜子里想的是究竟什么样的女人才有资格做母亲这样颇有些深奥的问题,全然忽视他这样一枚巨大发光体的存在。

 

 

我真是瞎。

 

 

要是知道我以后会喜欢他喜欢得这样死去活来又委委屈屈,我就应该在那天晚上尽我所能地散发魅力好让他对我一见钟情,可是我没有。

 

 

冯圆圆的正规工作是商场售货员,收入微薄到了一种程度,就是那种,让我在买打了三折的油麦菜时还摸着揣钱的裤袋,紧张兮兮地怕付不起帐。

 

 

但即使如此她依旧相信金钱如同时间,是挤挤就会有的海绵里的水,靠着自己少到可怜的工资把我送去读了一家挺破烂的小学,我脑子还算好用,小升初时做那套号称五年来最难的一套考题拿下了全区最高分,小学校长激动不已,拉着我的手夸我真争气,这么久了这么久了,咱们三小今年终于不会被看不起了。

 

 

而后当即拨款一万元做奖学金,冯圆圆那晚拿存好钱的银行卡回来,我俩激动得一晚上也没睡着。

 

 

这下钱与成绩都不愁,我顺理成章进了一中实验班,开学报到时提着帆布书包找空位置坐下,同桌原本趴在桌上睡觉,听到响动后抬起头,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看着很熟悉,我们之前见过呀。

 

 

这话听着挺贾宝玉的,我只当他是不擅长与新同学搭话才信口胡诌,于是只是笑了笑算作回应,但两小时后班主任组织新生班会,自我介绍环节有位同学说自己姓白,大白菜的那个白,他忽然转过头来轻轻拍我手臂:

“我想起来了,你小时候有一次走迷路,是我和我妈送你回的家,当时你怀里就抱了一颗大白菜。”

 

 

他说得煞有其事,我沉默着唤醒大脑深处的记忆,最终发现确有其事——所以我摆出一副大彻大悟的表情来,搭配尾音拖得长长的一声“哦”,说原来是你呀,我想起来啦。

 

 

他朝我笑了笑,唇角翘翘眉眼弯弯,像小太阳,然后自我介绍轮到他,他站起身来,还是这样笑。

“我叫张真源,名字的含义是,嗯…张开真诚的源泉。”

 

 

|02|

 

 

老话说人如其名,我自小就受这类言论熏陶,一开始确实以为张真源就是这样,真诚恳切待人温和,甚至有一点点过分的老实,易亲近,却又无趣,于是开学后的一月半里我虽然与他坐同桌,但仅仅维持着一种不尴不尬的关系,融洽,却不熟悉。

 

 

直到期中考结束,班主任看着成绩单痛心疾首,搬出一套经典言论说我们实在是他带过最差的一届学生,讲这话时拿木头教棍敲讲台,最后又把它提到空中挥三挥,说无论如何这星期末也要开一次家长会。

 

 

中午吃饭时我把这事告诉冯圆圆,她听后激动不已,原因是自己的驼色风衣终于可以派上用场,我瞥她一个白眼,拿筷子尖去指灼热到丧良心的重庆太阳,示意她夏天还没完全过去。

 

 

可她最后还是穿了,甚至卷了头发化了个淡妆,班上同学都站在门口等家长,我后桌看看我又看看冯圆圆,开口问我,丁程鑫,那是你姐姐吗,她长得比你还要好看诶。

 

 

我不回话,笑着反问她是怎么做到把男生和女生放在一起比长相,还能分出个高低的,话音还不落地,冯圆圆的声音就传到我们一众人耳朵里。

 

 

她说老师好,我是丁程鑫的妈妈。

 

 

就是这句话,可谓我整个初中时代所有阴霾的开端,只是我当时全然无法感知,仅存的一点印象是关于张真源,他听完这句话转过头来,投给我一个很复杂的眼神。

 

 

很复杂,但是我依旧能记得其中涵盖住的所有情绪,是一点点震惊一点点难过,加上很多的憎恨与嫌恶——我没有夸张,其实很多时候人对其他人的情绪感知都很灵敏,况且对方的眼神实在太露骨。

 

 

可他震惊难过些什么又憎恨嫌恶些什么。

 

 

我不知道,但那天晚上自习课放学,我照例走过两旁种满黄桷树的小道,绕进一条偏僻巷子里回家,八月秋夜不爱起风,可一瞬间我忽然听到很猛烈的一阵风从我耳边擦过去,而后感受到背后有人一拳打到我颧骨上。

 

 

我从很小开始和人打架,很知道什么样的力道留什么样的伤,这一拳足够淤青一周不褪,我依稀记得自己最近并没结过什么仇,于是握紧了拳头转过身,结果对上一张出乎意料之外外外的脸,属于张真源,昏黄路灯光下能看见他眼睛湿了一片,但没有眼泪流下来,像是黑色水晶在里面零碎成一块一块。

 

 

他打完第一拳似乎就没有意愿再打第二下,我不还手,站在离他不过一米远的地方和他对视,下一秒钟他开口说了第一句话。

 

 

“我当年就不该那么好心送你回家,留着你大冬天晚上冷死在街上算了。”

 

 

很幼稚,又带着恶毒,张真源连脏字都不会说一个,所以这大概是他能想到的最过分也最伤人的一句话。可对我而言无用,我只是不解。

 

 

“丁程鑫,我没有家了你知道吗,因为你妈妈。”

 

 

他声音颤抖,然后转过身去离开巷子,我愣神好久,然后抬起手去摸摸伤处,来自皮肉里,刚刚才留下的,痛觉剧烈,但只是触碰到时才会有感觉。

 

 

我之前说冯圆圆的正规工作是售货员。

确实还有非正规,她养我这么些年,那么难听的字眼我到底说不出口,但的的确确就是那一种。

 

 

不过总有人说得出口。

 

 

流言从初二的某个星期三突然传开,之后广泛蔓延至不超过一千人的级部——而在此之前我与张真源已经相安无事了大半年。

 

 

家长会那晚的事情之后几天我就去找班主任申请换座位,搬着桌子到一个靠着窗户的僻静角落,张真源自始至终没发表任何意见,甚至在我从地上抱起厚厚一摞书本回新座位时,他还问我要不要帮忙。

 

 

这种传言像山火,人的口水是大风,在无趣的高中学生群体里的传播速度甚至快过病毒,我眼见着身边的人的目光从闪躲变成好奇,说起我的事时从背地里偷偷谈论,变成恨不得戳戳我的后背叫我这个当事人说个明白。

 

 

那种表情实在讨厌,于是我选择在下课时戴上耳机在桌子上趴好,mp3很破烂,只能放出来两首周杰伦,天知道为什么。

 

 

而我收到张真源的小纸条是在课间第六分钟,《东风破》放到“而如今琴声悠悠我的等候你没听过”,我揉揉被压得有些变形的头发打开那张字条,是简简单单的六个字加一个逗号。

 

 

“对不起,不是我”

 

 

我当然知道不是他,理性判断就不是,他如果真的想说,真的想搞臭我想让我不顺心,那他老早便可以。但是他没有,相反的是,他在我换座位搬书本时问我,你一个人可以吗,要不要我帮忙。

 

 

过分善良了张真源,你对不起些什么呢。

 

 

五天后的周末晚上我又出门买菜,冯圆圆正对着镜子绑头发,囫囵盘成一个球,额前碎发垂下来,零零乱乱。但她多数不修边幅的时候也是好看的。

 

 

有这么个混账说法,上帝要么过分怜爱美女让她一番风顺,要么过分嫉妒,让她一路荆棘丛生。

 

 

冯圆圆当属后者,但我对她荆棘丛生的故事没兴趣。

我甚至对自己的身世都不感兴趣。

 

 

|03|

 

 

我和张真源和白菜一定是有天大的缘分,像是写在星宿上的命中注定,逃都逃不过的那种。

 

 

那天晚上我出门,依旧提着一颗白菜准备回去,结果在胡同口被一伙人堵住,领头那人有点眼熟,在隔壁班,姓王还是姓黄来着,我记不清。

 

 

他握着根木头棒子摆出一副又臭又拽表情,而后说了一通废话,我从中提取出几句关键信息:他在追一个女同学,那女生上个月曾经在她小姐妹们的陪同下给我递一封小情书,结果被我当面拒绝,她觉得没面子,然后到他面前哭。

 

 

我眯着眼睛思考好一会儿才想起确实有这么个女同学存在,然后觉得好笑。又看看面前的一伙人,来势汹汹。

 

 

之后我冲他们挥挥手说等一下,把手里的塑料袋放到不会被殃及的空地上。

“黄同学,其实我从小学五年级开始就不打群架了。”

 

 

这话说出来确实很欠锤,他活动活动手腕说你爷爷我姓王,中二得要命,我懒得回他,手里没家伙就只能拼拳头,到最后寡不敌众,嘴角渗着血被逼到墙边。

 

 

他咧开嘴朝我笑,很恶心,又伸出腿来踢我膝盖窝,开口说,丁程鑫你他妈的,婊子生养大的货,家里破事都传个遍了怎么还有脸在学校混呢,果然遗传你妈的脸皮哈,够厚。

 

 

我擦擦破了皮的嘴唇啐他一口。

“所以那些话是你他妈传的啊。”

 

 

“是啊,其实就是实话实说嘛。”

他拿手转木头棍,语气十分讨打,我想和他说句“你等着”,但实在太小学生了,就又把话咽回去。

 

 

他们打没打过瘾我不知道,但状况下我想逃是绝对逃不掉——倒不是担心伤多重,主要是太丢人了。

 

 

我正咬着后槽牙合计日后怎么报仇,喜闻乐见的一幕就发生在我面前 : 黄,不是,王同学突然被身后冲出来的人一击撂倒在地上。

 

 

我抬眼去看,差点笑出声。

 

 

张真源,他真的好喜欢搞背后偷袭这一套。

 

 

而我想不到的是张真源的武力值实在高出我预料,和他那副温温柔柔的相貌严重不符合,那边一伙人和我打一轮本来原本便累,遇上张真源之后更是体力透支,转身走的时候连放狠话都没力气。

 

 

最后胡同里就剩我们两个人,面面相觑一阵子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最后我伸手指指西边的墙角:“张真源,你能帮我把菜抱过来吗”。

 

 

他走过去提塑料袋,然后回到我身边坐下,当时是农历八月,将近中秋,月亮明明亮亮悬在天上,他借着月光看我伤口,问我疼不疼。

 

 

我转过头看他。张真源的眼睛天生就带着点弧度,不笑的时候也有温温柔柔一道弯,瞳孔很亮,这次没蒙着泪,是没有破碎痕迹的完整水晶。

 

 

而这双眼睛的主人正在月亮底下看我脸上的伤口,语气轻轻地问我感觉疼不疼。

实在是有点让人心动。

 

 

我当时摇头说没事,但之后的几年想起来总觉得后悔。

我要是说很疼,那他是不是会想个办法安慰我。

 

 

我和他提起那张只写了六个字的纸条,问他为什么要说对不起,他垂下头,说丁程鑫,错不在你,我太冲动,所以真的对不起。听完后我拿手轻轻敲敲他肩膀,笑他真是拎得清,要换成是我,一拳头可不足以泄愤,更遑论道歉。

 

 

“张真源,其实我没有家”,

我说完这半句抬头看看月亮。

 

 

“咱俩第一次见面我说我爸妈早死了,是真话,不是因为瞧不上冯圆圆——我这辈子报不完她的恩,但她不是我妈。”

 

 

|04|

 

 

十三岁之前我从没见过张真源这样的人。

是那种,温和到看不出棱角,即使是生气时也忍着不会迁怒别人一丝一毫的性格,唇角带笑意,天生的,大抵是被上帝派来凡间做天使。

 

 

有关我的风言风语还没断,他就不顾老师阻拦搬着书本坐到我身边,倒数第四排,已经算是很偏僻,我不理解,拄着后脑勺问他为什么要坐过来。

 

 

他冲我笑,我来陪陪你。

 

 

我被他笑得不知所措,犟嘴说我哪要你陪,张真源点点头,拉长尾音说哦,那你当我非要过来好啦。

 

 

他对我好。当然,是那种于他而言稀松平常的对人好,大抵根本不分对象是谁,只是我实在见识短。

 

 

那年三月里语文老师要我们培养写日记习惯,然后每周四让课代表收好了带给她批阅一遍,对于字数有个硬规定,是三百字以上——要知道初中时代的一篇作文最多也不过六百字,我杂书看得多,但是写起这种东西来依旧力不从心,何况还要拿给老师看,写的时候就更要字斟句酌,生怕有哪个地方不符合社会主义红正专的应试标准,所以每天准备动笔时都思路闭塞,呆在桌子旁边不知道怎么起头。

 

 

某个星期三晚上,我又摊着日记本发呆,张真源突然打电话给我,问数学作业最后一题怎么做,我把手机夹在头和肩膀中间抽数学练习册,点点题图说你连接AC,和CD做一条交线。

 

 

他啧一声。我做了的呀,没有用。

我甩甩胳膊把手机换到另一边。相交当然有用,你再好好看看。

 

 

给张真源讲数学题用不上五分钟,他知道了解题方法连语气都变轻快,和我道谢说明天请我吃早饭,我隔着屏幕挥手示意不用,想到他根本看不见,就在心里狠狠嘲笑自己一番。

 

 

最后张真源清两声嗓子。丁程鑫,时候不早了,你早点睡哦,好好休息,明早见。

 

 

他挂断电话,我把手机放下,中性笔在手指中间转两圈,然后落到纸上,搁笔久了不下墨,堪堪凹下一道印,在草纸上划几下出了墨水,我又翻开笔记本,写下日记第一句。

 

 

今天有人对我说明天见——我从来没有像今晚这样期待过明天。

 

 

然后我把这页纸撕掉。因为实在太不社会主义了,而且显得我有点点可怜,就把日记又换成常规而又流水的叙事与升华主题,撕掉的一页纸夹在草稿本里。不严谨的讲,那大概是我写过的第一封有关于张真源的东西。

 

 

他第二天果真给我带了早餐,Holiland的牛奶和面包棒,牛奶不加糖,喝起来是最原始的乳香味,我稍稍有些嗜甜,但不妨碍我前前后后二十余年来,都觉得那是我喝过最美味的一杯奶。

 

 

学校里有关我的事翻来覆去传了不下八百回,有时我下课去厕所,路上总遇到男生女生拿不算友好的眼神瞟我,我习以为常,倒是张真源总看不惯,挡到他们身前揽我肩膀,问我困不困饿不饿准备吃什么这类问题。

 

 

我说喂张真源,我没那么玻璃心,不至于这么久了还难过。他摇头,不行,你清清白白的,他们凭什么揣测你。

 

 

那天晚自习他收书本收的异常慢,我坐在里座等他,到最后教室只剩下我们两个,我从桌洞里掏mp3,摁下播放键前和他搭话:张真源,你真是我见过这么多人里,唯一一个用清清白白这种词汇形容我的。

 

 

就是这种,干净到我怎么想都不会与我搭边的形容词。

 

 

他挑挑眉不为所动,金考卷放进书包里刚刚好塞满,然后才转头来看我,语气依旧轻轻柔柔。

“可你本来就是啊。”

 

 

严格意义上讲,我给他写第一封有情书意味的信,就是在这一晚。我对着日记本想了好半天措辞,结果就只想得到张真源张真源张真源,于是干脆从书包里把练习本拿出来撕两张,写

“张真源,我本来现在是要写作业的,但是我总想起你走到我面前揽我肩膀,想到你偏过头来和我说你本来就是啊,然后我就写不进去了,你知道吧,有点烦。”

 

 

当然,我就算是真的写不完作业也不会有什么实质性影响。说起来我属于班上那种看起来吊儿郎当不着四六,但实际上成绩拔尖平日里深藏不露的那一种人,表里很很很不一,这点和张真源不同,他是看着就很乖的那类,成绩好就更是意料之中——老师们普遍喜欢他这种而看不惯我,大概这也是张真源说要坐到我身边的时候,班主任反复劝了他一句又一句的原因。

 

 

他当时不听,抱着怀里的练习册说自己坐在哪里其实都没关系,可事实是期末考试他数学做错两道选择题,排名被我压一头滑到第二,班主任又找他,说是不是受我影响。

我当时正在办公室另一头帮物理老师整理桌面,听完这句话直接无奈。老天,我一不逃课二不违纪,到底是哪里会影响到他啊。

 

 

“没有,不是他,是我考试的时候状态不好,”

张真源清两下嗓子,“况且是我先要找他的呀”。

 

 

班主任捧着保卫杯咂嘴,放下杯子又叹口气,问张真源,那你是为什么呢。

 

 

为什么非要来找我呢。

 

 

暑假他抱着篮球找我出去玩,站在黄桷树荫下面朝我笑,我心里想的也是和班主任一样的问题。

 

 

何必。

 

 

后来我这样问他,他看我一会儿,然后靠着篮球架开口。

 

 

“丁程鑫,其实我是真的很想和你…做朋友,虽然之前可能有些不愉快,但是不妨碍,我觉得你很好”。

 

 

 

|05|

 

 

 

到如今我已经与他做了近十年的朋友。至少名义上如此,毕竟他是真的坦坦荡荡,心思不纯的只有我。

 

 

高中那会儿我同他不在一个班,但寝室分在同一间,张真源喜欢早起晨跑,我爱赖床,总拖到快要迟到才爬起来洗脸刷牙,趁早读时从后门溜进教室,途中会路过张真源的班级门口。

 

 

他是语文课代表,站在讲台旁边领晨读,存在于我印象里的第一篇是必修一的沁园春长沙,毛主席写的,我提着书包走过去时,他正读到万类霜天竞自由。

 

 

那头话音落下,我恰好在座位上坐定,小同桌是个女孩,比我还能睡,趴在桌子上连满教室的读书声都吵不醒,偏偏胳膊底下压住的一摞书里还有我的语文课本。

我看她的架势,猜自己一时半会也是没法早读,桌面上放了杯牛奶,张真源跑完步给我带的,还温着,所以插上吸管准备先把早饭解决,结果才喝两口,语文老师就走到我身边。

 

 

于是我跟同桌一起被赶到教室外面罚站,附赠一份五百字的默读材料,叫我们上第一节课之前背完。五分钟当然背不下来,所以最后被罚抄写四遍,我作业写不完,回寝室央张真源帮我抄,他眨巴眨巴眼睛看我,说咱俩字迹不一样,你被老师发现了怎么办。

我笑。好办,那你帮我写作业,我来抄就好。

 

 

于是他就点点头答应。

张真源,他还真是对我好。

 

 

真的。

 

 

尤其在到了高中之后,学校离家远,我与他走读都不方便,于是才申请了住校,两个人恰好分在同一个宿舍,顶楼的双人寝室,稍稍小了点,而且不朝阳,正午里拉着窗帘都不会觉得晒,到晚上就更显黑,我轻微夜盲,雨季里有时电闪雷鸣,我觉得害怕,就把身子蜷进被窝,动都不敢动一下。

 

 

张真源这时候总会端着热水杯坐到我床边,我多数时候都不接那杯水,依旧蜷着身体不愿意起身,他就拿空闲的手隔着被子拍我肩膀,说没事没事的,不要害怕。

 

 

很温柔,像在哄小孩子,曾经有过那么几个时刻,我因为这样的语气,也怀疑过张真源是不是也对我有一些除友谊之外的其它心思,不过只是刚有这种念头,就又被我匆匆忙忙打消。

 

毕竟我除去察觉到他对我的好,更不难看到的是他对每个人都露出的和煦如三月春风的笑,是他和班级里漂亮女生说话时害羞得发红的脸,所以我也知道他又不是只对我好,他又不是只在我面前温温柔柔。他又不是同.性.恋。

 

 

他又不是同.性.恋,所以我高中时期给他写的信从不敢放在寝室里,都随身揣进书包,然后周末带回家,放到日记本里夹好,后来一张一张越攒越多,日记被鼓胀到饱和,我又特意买回一个硬实的纸盒,把信一封封放到里面。

 

 

我丁程鑫,十六七岁的大男生,偷偷摸摸做这些初中女学生才会干的矫情事,全因为喜欢张真源。

只是肇事者浑然不知,他只想和我好好做朋友。

 

 

现在回想我的高中三年总觉得乏善可陈,大概就是因为与张真源相处的时间不多,那时觉得生活实在无聊,但又在心里憧憬以后,想着大把大把的时间要怎么过才不算虚度,一想就想几个小时,但却什么结论也得不出,于是我的黄金时代,就在单恋张真源与思考人生的过程中错付。

 

 

高考后我找他出去吃饭,几瓶酒下肚我套他话问他想去哪儿读大学,他伸出手指指北边,说大概是奔首都,我点点头不说话,心里连往志愿表上填哪几所学校都想好了。

 

 

那晚回家时是夜里一点半,吃的东西少,胃里更多的是酒,还来不及消化,同胃酸一起灼烧到腹腔。

 

 

我伸出手去摸房间开关,啪嗒一声按下去才发现冯圆圆正坐在我桌边,地上凌乱着铺了一张张笔记纸,大大小小的字多字少的都有,很眼熟,是我写给张真源的信。

 

 

冯圆圆抬起眼看我半天,大概是实在被我气坏了,开口甚至还带笑意,问我,你知道张真源是谁吗。

 

 

我当然知道啊,你给他爸当三儿还把他爸妈搞离婚了,他因为这个打过我一拳。

 

 

这话我没说,其他的话更不想说,就蹲下身去捡地上的纸,冯圆圆站起身,不拦我,迈三步站到我身边。

 

 

“我不是问那些,我是说,你知道张真源是谁吗。”

“是个男孩子,和你一样的。”

 

 

|06|

 

 

我第一次听冯圆圆的故事,在十七岁那年凌晨,她帮我把扔了一地的笔记纸又捡起来理好,然后撩起袖子来给我看她胳膊,铺了一排密密麻麻的疤痕,深浅不一,皮肉鼓起几道,是旧伤。

 

 

她十五岁那年上初二,给班上的女同桌表白,把小姑娘吓了好大一跳,淌着眼泪去找老师说冯圆圆是疯了吧,她刚刚好认真好认真的说她喜欢我。

冯圆圆摇头。我不疯,我说真话。

这下所有人都确信她是疯了,班主任往她家里打电话,斟酌半天最后说,你家女儿的情况很难讲,我们还是当面聊比较好。

 

 

那天下午冯圆圆站在办公室门口,从走廊正中间看尽头窗户投下来的夕阳西下,据说被她表白的小女生还缓不过劲,一直在委委屈屈掉眼泪,冯圆圆揉揉鼻头,背靠上瓷砖墙,被凉得一激灵也没像他们期盼的那般清醒过来。

她想不通自己做错什么事。

 

 

后来父母带她回家,思来想去要她转学去别的城市,冯圆圆问为什么,得到的是母亲的一巴掌。

 

 

你自己不觉得自己恶心吗。母亲咬着牙开口,语气从来没有过的刻薄。

 

 

“我不恶心,坦荡着呢。”

 

 

和冯圆圆话音一道落下来的是父亲抽在身上的皮腰带。

他打完这一下眼里蓄泪,拳头攥紧了叫她给母亲道歉,冯圆圆梗着脖子还说自己没有错,父亲被她气极了,咬着牙又去抽她,要抽到她肯认错为止,冯圆圆始终不肯,身上流了一片血,把衬衫都染红,最后父亲指着门外喊她滚出去,他再不认这个女儿,什么时候她想通了,什么时候再回来。

 

 

这一辈子大概也想不通了,冯圆圆披上校服走出家门的时候这样想。

 

 

她身上只揣二十三块四毛,不够找地方住,但要是能找到合适的地方对付几晚,起码足够买饭吃,不会立马被饿死——反复考虑几番她决定去中央公园睡椅子,徒步走到目的地时是半夜里,公园里漆黑黑一片,她借着昏黄路灯光找木头长椅,忽然听到婴儿哭声。

 

 

那是我,和冯圆圆在同一天晚上被父母丢下不认,我刚满一周岁,襁褓里没像电视剧那样有可供我找到亲生父母的信物,只有被子里侧缝了两个字,一个丁一个程,大概是父母的姓氏。

 

 

冯圆圆直到挣了点钱租了间破旧到无法想象的房子,才带我去上户口,现场给我取了丁程鑫这名字,说人如其名鑫字好,我以后一定大富大贵。

 

 

结果她没等到我大富大贵,等到的是我和她一样是个同。

她去和别的男人在一块儿,做连她自己都嫌恶心的事情赚钱供我读书,结果我是个同。

 

 

“丁程鑫,十七年了我也没觉得自己错,但你知道吧,有时候你得跟这个操蛋的世界低头。”

 

 

冯圆圆抽完三颗烟和我说这句话,然后把我手里的信收回盒子,烟灰燃完,扑簌簌落了一地,像我的心事很短暂的盛放了一下,然后落幕,全程寂寥无声。

 

 

我一晚没睡,酒精烧得胃黏膜疼痛,辗转反侧几百回才接受事实——对于张真源,我最好是放下。喜欢他这码事,大概要变成一辈子的秘密,然后带进坟墓里。

 

 

|07|

 

 

七岁时我与冯圆圆出门,遇上一个白头发算命先生,六块钱给我俩看手相,批冯圆圆孤独终老,而我英年早逝。冯圆圆听完差点跳起来,指着他鼻尖骂你个臭算命的怎么连句好话也不会说,活该生意没人光顾。

 

 

老头当时捋着下颌的一绺胡须不做声,很多年过去我早就忘了他当时的神态表情,直到大一下半年我收到医院的诊断书,他那副洞察天机一般的神色才又生动出现在我面前。

 

 

其实我从小就身体弱,原本当成是小小年纪被遗弃在公园落下的病根,但事实上是遗传性的心脏功能衰弱。

第一次知道这个毛病是在我初三那年体考一千米,跑到一半突然一头摔到地上失去意识,醒来后看见冯圆圆坐在病床边给我倒水,调侃说你爸妈扔你的时候倒也不是什么都没留下——虽然心脏病压根不算什么好东西。

 

 

十九岁我在北京读大一,张真源志愿滑档又复读一年,他心态一向好,回炉重造也是勤勤恳恳越挫越勇,倒是我到了新环境里整天整天觉得无聊,懒得费心力好好照顾自己,仗着自己年轻,从来不吃早饭,那时身体状态每况愈下,但我从来不留意。

 

 

学上到大一下半年,张真源高考结束,兴冲冲打电话告诉我这次考试绝对不会有问题,我隔着屏幕笑得像傻子,和他说那恭喜恭喜,他回谢啦,然后要我在北京等他。

我想说好啊,却忽然感受到胸口抽痛,呼吸短促着憋得难受,于是匆匆忙忙挂断电话。

 

 

我发消息给冯圆圆,配上医院诊断书的照片,说我要死了。隔天后她红着眼睛到我学校来,把银行卡塞进我手里叫我一定要把病治好,她还指望着我给她养老。我点着头答应她,然后把她送上回重庆的航班。

 

 

那张银行卡是我俩活命的希望来源,我十二岁那年,它存进过小学校长慷慨馈赠的两万块。

现在我活不长了——遗传下来的病再怎么治也不过那样,何况我都已经严重到一种程度,于是一分钱也不动地把它包好放进口袋最深处,揣着一年来打工攒下的小钱到教务处办了休学手续。

 

 

我到底也没等到张真源。

好在我从一开始就没把那句“好啊”说出口,所以大概不算失约。

 

 

我用小半年时间穷游国内许许多多好风景,路过每个地方都拍给张真源看一看。他不知道我患病,我只告诉他我觉得生活太无趣,所以准备逛逛山水好散心。他笑我任性,说那等到你老了闲下来,是不是就要满世界居无定所,想跑去哪看看就跑去哪看看。

 

 

那样确实挺好的,我说,但我不会老。

他附和,好好好丁程鑫,你永远年轻。

 

 

——你知道就好。

 

 

九月末我病情加重,再逛下去怕是会客死他乡,于是辗转换了几班火车回重庆,黄桷树落叶归根,我踏上去,听叶脉被踩碎的细脆声响。

 

 

夏天结束。

 

 

冯圆圆大秋天里穿着一件单薄长袖纱裙在门口等我,好像丝毫不嫌冷,我蹙起眉要她多穿点,她不,说再穿看起来就会显胖。

 

 

“你得记住你妈我永远都是这么美。”

她讲。

 

 

我忍着眼泪说好,你全天下最漂亮。

 

 

|08|

 

 

心脏功能衰退连带着其他器官也供能不足,到最后我插着氧气管躺在病床上连手指都活动不了,意识混沌之际听冯圆圆哭着说我这一辈子都在吃苦,我想给她擦擦眼泪,但连眼皮都抬不起。

 

 

她才是真的苦。

 

 

我起码遇见过值得喜欢的人,很温柔很温柔。

 

 

人说死前一刻意识会忽然清明,而后在脑海里回顾一遍自己这一生,可当我在心脏停搏前一秒想起张真源,我只想起有关于他的稀松平常的一件事,在之前许多年里,我甚至都已经忘掉。

 

 

我想起高中时他做我们隔壁班的语文课代表,我赶早读时路过他的班门口,听他领读沁园春长沙,抑扬顿挫,很好听。

 

 

“携来百侣曾游,忆往昔峥嵘岁月稠。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

 

 

可我这一辈子从没有过指点江山挥斥方遒,没有过忆往昔峥嵘岁月稠。

我从十四岁到二十一岁都在守口如瓶的喜欢一个人,而二十一岁就已经是我这一辈子的尽头。

 

 

 |09|



张真源,见字如面。



算起来我行走世间二十一年,耳闻眼见许多事,足够让我知道这世上许许多多难得到的东西只要努力就有改变的机会,唯独感情不行,它最易求而不得,最无可奈何。



我喜欢你这样久,写过这么多封信,到头来也不过这样。我当然遗憾,但这些都不需要你知道。



这世界每天迎来送往,你从人山人海走一遭,务必把我忘掉。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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